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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业应纳入医疗监管

日期:2014/8/8    来自:整形美容专家,杨承禹   作者:整形美容专家,杨承禹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项统计显示,近年来整形美容领域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又一个热点,按照2012年发布的数据,此前十年左右的时间里,我国平均每年因为整形美容导致毁容毁形的投诉多达近2万起,有人说10年间已经有20万张脸被整形美容行业毁掉了。

  相比国外对于整形美容业的严格监管与准入条件,国内的美容业,往往是申请一个商业牌照即可从业。而随着美容业的发展,美容已经不仅仅是用一些风险较小的外用药品,各种医疗注射甚至外科手术等新手段也层出不穷,这些具备所谓高技术含量的美容手段尽管收费高昂,但因宣传广告中“见效快、痛苦小”的诱人疗效还是吸引了不少爱美者的目光。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美容业的手段医疗化了,监管却并没有医疗化,一些美容从业者正是在这样的监管空隙中率性胡为,不仅美容从业人员未获得相关的资质,甚至连最基本的消毒措施都无法到位的情况下,就敢于给消费者注射和手术。如此监管缺位,必然形成美容业良莠不齐的乱象,而如此乱象之下,恐怕是想让“美容”不成“毁容”也难啊!

  既然美容业渐渐具备了医疗的性质,那么诸如注射与手术类的美容手段是否经过了医学上的充分论证和完备的临床试验呢?既然是采用注射、手术等医疗手段,注射用药、手术疗效就应当经过严格的医学检验与临床试验才能最终面向消费者,而每一种新的注射试剂和新的手术疗法都是需要多年的临床试验才能获准应用的,此乃医疗界的基本准则,而具备了医疗特性的美容行业也理当遵守这一基本法条。但实际的情况却是,美容业由于疏于监管,一些注射用药和美容手术甚至连基本的动物试验还没有做,就为了追求高利润,急忙用在了人体上。现实中,各种美容广告上的新疗法常常是几个月就有新招,至于这些新招从何而来,临床试验可曾通过,又是由谁审批,出了问题又该谁来负责?却不得而知,相关监管规则也付之阙如。美容成毁容的闹剧上演,又有何意外。

  任何行业的发展都需要利润的支撑,但无节制的暴利却只会适得其反。暴利驱使下的美容业胆大到连医学原理都可以抛之不顾,“夸大欺骗式”的美容广告,更是毫无底线。而按理来说,国家已经出台了对医疗广告的管理规定,广告词中只能有成分、适应症及副作用之介绍,不得有关于疗效的宣传,诸如“疗效达100%”更是明令禁语。但是已完全具备了医疗广告所有特性的美容广告却始终处于监管盲区,各种随意而为的夸张用语和不负责任的疗效数据将众多不明就里的爱美者骗上了“贼船”。

  相形之下,韩国的整形美容服务,除了对从业者资质有专业门槛要求,更对整形美容服务项目有严格监管,合同中更是明确列出意外条款。可见,既然美容业已经完全具备了医疗服务的特性,美容业就不应脱离于医疗监管,只有将美容用药和美容手术的安全性、风险度、后遗症等问题纳入医学的范畴作科学谨慎的研究之后,“美容”成“毁容”才不会一语成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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